人厌烦药,却又与药终身相守。
相守不是基于情感上的爱慕,而是功利上的需要。身体有恙,人才会忽然想起药来,于是或烧香拜佛,或求医问药,一副火烧火燎的模样。但若身体无恙,药就显得无比地多余,只能靠边站,滚远点。
人很忙,深陷欲海,在追逐功名利禄的路上狂奔,一旦猎物到手,便飘飘然不可一世,似乎整个天地,宛若一颗小小的乒乓球,尽握于自己的掌心。然而再傲娇的心,也经不住一场大病的粗暴捶打。历经九死一生,才意识到作为一个生命体的脆弱和微渺,从而于胡思乱想中,滋生出万念俱灰的悲观,此时盘旋于脑际的,再也不是封官加爵之类,剩求生的本能——乞求药性的超常发挥,以使自己哪怕苟延残喘,也要继续活着。
从这个角度审视,疾病也是一种药,形若歪打正着的醒脑剂,足以用来医治虚妄,戒除骄横,让那些浮肿膨大的心渐次收缩消瘦,让那些忘却自己是谁的人明白自己究竟几斤几两。
药是摆渡者,亦是救赎者。人世间的药一旦缺失,犹如金库失却门锁,老虎失却铁笼,河流失却堤岸,犯罪失却刑律……趁虚而入的病菌,无疑会变成狂欢的猛兽,必致无数青翠的生灵半途夭亡。
每个人能够活着,活得红光满面,部分归功于父母的生养,部分归功于自我的养护,部分归功于药的护佑。药是生命的守护神,为生命站岗放哨,并抵御和消灭来犯之敌。 然而吃药喝药,终非人之所愿。药味苦涩,不像水果那样甘甜,不像海鲜那样嫩香,人吃起来,不可能兴高采烈,而是呲牙咧嘴。况且,药被金钱绑架,意欲得之,就得支付大把的赎金。一瓶药,千滴汗。一场小疾,就有可能把蓝领数月的辛劳所得悉数归零;一场大疾,则有可能把白领半辈子的积存化为乌有。人吃药,药也吃人——药吃起人来不眨眼睛,不吐骨头,又怎能不让人忌惮和厌憎?
千夫所指药之恶,但究其本相,药却极其地无辜,其角色,不过是个顶包者而已。
药与病,在玩着猫鼠的缠斗,仿佛在打游击战那般,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病催生出了药,药反过来抗击着病,两者之间,相濡以沫,而又水火不容。
有病,就要医治,就要服药,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否则小疾酿大患,大患致灭亡。然而人世间,从来都不缺乏有病拒药者。病了,却假装很健康,仿佛只要用粉黛遮掩住脸色的枯槁与苍白,病就不复存在似的。更为遗憾的是,其中的一些人不痛恨疾病,反倒痛恨为其指出病症并力图于为其治疗的医生,最终,只能任由病魔猖獗,从轻症发酵成无可救药的绝症。医者仁心,但需要警惕的是,并非所有穿白大褂的皆为医生,都有诊病的能力。那些庸医,或在大腿上把脉,或胡乱开具处方,误把脑梗当骨折,头痛医脚,脚痛医手——这等无不荒唐的治疗本身,也是一种疾病,也需要治疗。世间没有一种药,能治百病的地步,因此治疗若不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对病理进行科学地梳理和研判,从而找出病根,从源头上斩草除根,诊疗就只能停留于割韭菜的层面,割了一茬再冒出一茬。
鲁迅的小说《药》,貌似在写华老栓用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疗痨病,其实却是在展示一个族群由文化基因衍生的精神疾病。这种病症,含蓄的鲁迅并没有点破,但明眼人皆会心领神会他之笔下所指:蒙昧。也就是说,蒙昧是一种极为典型的精神顽疾,比之身体的疾病更为深藏不露,更为冥顽不化,当然也更为致命。蒙昧的人,形若行尸走肉,即使肉体活蹦乱跳,灵魂却已经消亡,寿命再高,都不过酒囊饭袋而已。怎样医治蒙昧呢?答案两个字:启蒙。
患病者,岂止人之肉身与精神?人性亦可能患病,社会亦可能患病,文化亦可能患病,民风亦可能患病……病不可怕,真正可怕是有病乱投医,或有病拒服药。 (总公司办公室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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