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我司有应付账款,挂账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对方单位已失联,账务上是不是结转到营业外收入?如果将应付账款这样结转到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请简单说出 种常见思路! 答:如果2年未联系上该单位,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并入收入总额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问题二 我公司目前有员工 100 人,但是 40 人不愿缴纳社保,正好公司也不想给这些人缴纳,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更合法? 请简单说出 2 种常见思路! 答:1、将此部分员工签成劳务合同,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大部分城市税务局为 每天 500 不交增值税,个税劳务申报,年终汇算清缴,税负相同;2、将员工派到劳务派遣公司,风险转移,但此种需要给劳务派遣费用,不合算;3、可以让员工成立个体户,季度不超过 10 万免增值税,但个税计算麻烦, 也涉及申报税费等,方二三为下策;4、除非是退休返聘或者兼职、劳务派遣要不都要缴纳社保。
问题三 员工异地出差发生工伤,产生的各项费用,开票的时候,是以个人名义开呢?还是以单位名称开呢? 请简单说出 1 种常见思路! 答:如果是社保报销抬头是个人,如果是单位报销最好抬头是公司。抬头是公司的要备注好受伤员工姓名。
问题四 我公司采购了一批 5 万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员工,会计应该这么做账? 请简单说出 2 种常见思路! 答:一、购买购物卡购入购物卡时:借:预付账款——预付卡贷:银行存款【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所以这时候,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预付卡(购物卡)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附加】不征税购物卡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 二、购物卡(一)购物卡发放1.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预付账款——预付卡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2.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业务招待费贷:预付账款——预付卡【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 28 号文件)【个人所得税】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一般情形下合并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属于生活性困难补助等特殊规定,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一般情形下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购物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50 号)。【增值税】销售购物卡属于不征税,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3.用购物卡购办公用品、茶叶、纸巾等集体福利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办公费贷:预付账款——预付卡【税前扣除】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问题五 个人无偿借给公司20万 公司收到钱是否需要交税?公司盈利20万,需要还款时是否需要交税? 请简单说出 1 种常见思路! 答:公司无偿借给个人20万需要缴税;个人无偿借给公司20万不需要缴税。所以可以得知1.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公司无须缴纳任何税;2.公司还款是正常往来也无须交税
问题六 营改增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会有什么风险?应如何应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时间挂账会有什么风险,分别应如何处理?
请简单说出 1 种常见思路 答: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其他应收款长时间挂账,分别不同的款项内容,存在以下风险:(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预付账款,需根据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2)如果是实际货物或相关的成本已经发生,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做相关账务处理。注意:因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相关成本费用不得税前列支。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如果确认无法支付,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需要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还可能会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务科 李亚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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