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单位与一花圃合作,平时有会议时租赁他们的绿植,一年结算一次。现在他们开给我们免税发票,请问租赁绿植是否应开免税发票?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是租赁与销售有着本质的区别,目前没有租赁农产品免增值税的政策。如果出租方为一般纳税人,将自己种植的植物对外租赁应按“经营租赁”开13%税率的发票。如果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3降1”期间,应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 取得政府补助究竟如何开具发票?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这个月收到政府的一项补助,但政府让我们提供发票。财政补助应当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吧,我们能开发票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首先,政府补助也不一定就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5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如果贵企业取得的财政补助与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那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根据销售的项目开具发票。如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虽然不征增值税,但也可以开发票。现在总局已在不征税发票中加入了615: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助收入,如贵企业的财政补助属于这一种,那可以开615的不征税发票。 财务部 李亚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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