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是公司的销售经理,由于公司销售业绩有好有差,往往每个季度的奖金也高低不一,某些季度的季度奖金可能还远远高于年终奖,那我能选择其中最高的一次奖金单独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规定,在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而国税发[2005]9号文件指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不得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采用“一次性奖金”的政策不一定比并入“综合所得”有利! 问:墨子老师,您好!现在“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那请问我们发放年终奖采用“一次性奖金”政策是不是比综合所得要优惠?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规定,在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但请各位注意的是,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不一定就比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要优惠!政策的延续只是给大家多了一种计算的选择。所以,大家取得一年的收入后用两种方法重新计算一下个税,如果发现并入综合所得更优惠,则在明年综合所得汇缴时可更改年终奖的申报方式。 财务部 李亚晨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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