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眼实际需要,扩大产学研结合的覆盖范围 说到产学研结合,人们往往容易认为就是工业企业中“高、新、尖”技术密集型的企业,较少谈到传统产业及其劳动密集型企业,更是很少谈到三产服务业及其“农”字头的产业。应该说,这样看无疑是一个误区。从我省情况看,尤其是对欠发达地区而言,传统产业企业、三产服务企业,包括农业,都需要产学研的结合,只是结合的内容、要求有所不同,但并不是不需要产学研的结合。如对于传统产业企业而言,如何加强技术改造,如何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如何优化生产流程,如何强化管理、降低成本,如何创树品牌等,迫切需要借助于院所“外脑”,解决上述一系列的问题,进而全面提高传统产业企业的整体运作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再比如对于三产业企业,如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连锁型零售企业而言,都存在一个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机整合问题,同样需要‘软“管理专家与其结合,让“软”科学出效益。即是讲,产学研结合的核心部分当属于“自然科学”,但同时需要“社会科学”的参与和支持,对“产学研如何结合”这一课题,本身也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 二、紧贴实际需要,区分产学研结合的不同层次 在教育领域,有不少人谈及产学研结合,好象只有本科以上院校,大型科研院所,才有资格谈这样的问题,诸如一些职业技术学院与学校说不上什么产学研结合,从政府推动方面看,目前主抓的也是国家重点院校,对一般院校以及职业学校抓得不紧。这应该说,也是一个误区。就国家重点来说,抓知名院校无可非议,但并不是说非重点院校,或是职业学校,就可以轻视产学研的结合。事实上,企业有大小之分,其技术与装备水平有高低之分,有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之分,有研发为主与生产为主之分,这就是企业需求的差别化与层次性。所以,产学研结合也就有“高端”结合与“大众”结合之分,是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同时存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较多需要的是新品的研究与开发,是核心技术的联合攻关,高层次技术精英的培养;而对于面广量大的传统产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较多需求的则是成熟技术的运用推广及其“金蓝领”队伍的培育。因此,政府应全面推进产学研结合,而不能抓一个、放一个,紧一个、松一个,不同层次的产学研结合,都是大有文章可做。 三、扣牢实际需要,创新产学研结合的多种途径 按照产学研结合各方的互动组合关系,产学研结合的途径一般分为科技成果转化型、风险共担型和改制重组型等三种主要途径。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型。科技成果转化型途径是将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同企业由技术的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的协作,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把科技成果(包括联合开发的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后,还帮助企业使技术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直接生产出首批合格产品,以达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目的。科技成果转化型的主要特点是:①合作内容由科技成果的流通领域进入物质生产领域;②合作进程是一个试生产的过程。企业需支付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技术转让费和服务费;③合作对象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同一项技术转让给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企业,要求技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差异很大。同样,同一技术由不同水平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负责实施,技术投入生产形成产品的周期也不尽相同。 二是风险共担型。风险共担型途径是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共担风险的技术经济组织,是我国目前产学研结合的最主要形式,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对技术需求层次的提高,承担技术开发风险的能力增强;二是成熟的技术存量不足,特别是工程化和产业化成熟技术存量不足。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学科日益高度分化,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可能在任意领域处于全面领先的优势地位,许多技术项目需要通过优势互补的方式攻克技术难关,实现产业化。该模式的特点是:合作各方依靠契约和经济利益的纽带联系起来,共同投资(包括技术作价入股),合同期内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合作内容从技术、生产方面扩大到资金、设备、人才、管理、销售等多个方面;合作过程由技术协作延伸到技术—生产—经济合作的全过程;合作功能表现为“科研、设计、中间试验、生产、销售一体化”;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理作为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及日常业务工作。 三是改制重组型。改制重组有两层含义:一是改变原单位的体制性质和隶属关系,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产学研单位重组为一个规模更大,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全面的法人单位。二是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开发成功某项技术后,通过直接面向企业技术服务,逐步发展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或科研先导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重组成法人单位的产学研结合途径,其特点是:①进入企业的独立科研、设计单位将与企业合二为一,失去自己的独立的法人资格,成为企业的一员,与企业共同形成新的法人;②这种合作模式并不是谁吞并谁,而是双方结成互惠互利、平等独立、共同对外的企业集团或联合公司;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后,保持现有的独立性,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仍可以继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及承担国家和部门委托的科研设计任务和行业技术管理任务;④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和企业技术开发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对外承担科研、设计和咨询任务,这部分收入的分配由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协商。吸收企业或把科研、设计、生产融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其性质将从事业法人逐渐变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科研经费和事业费将由国家拨款改变为从生产和科技服务收入中获得。 当然,以上区分的三种类型,只是从研究方面去认识而言,实际上往往表现为“混合型”状态。而且产学研结合的实践在不断发展,其实现途径将是十分丰富多彩,即使相对成熟的某种类型,也处于变化之中,我们不能拘泥于某种形式,追求的应当重点放在实际效用上,只有能够极大地推进产学研的结合,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无论什么形式,并不重要。 四、服务实际需要,优化产学研结合的体制机制 产学研结合,企业是主体,政府要引导。要积极创新机制体制,形成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制度安排。 一是调整高校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形成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导向。在高校办学质量评估、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学位点授予和建设评估等制度体系中,应充分体现出产学研合作的地位和作用。改变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中重学术轻应用、重鉴定轻推广、重纵向课题轻横向课题的偏向。对推动高校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成功转化的科技或经营人员应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重奖。在办学水平评价中,增加或完善企业界对高校办学质量的评估指标等。 二是优化配置高校科技资源,提高面向市场需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强化市场意识,提高成果的推广与转化等科技服务能力,改变项目立项-项目研究-成果归档及报奖这种单一的传统静态科技管理模式,将科技管理置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系统中,建立科技合作-研究开发-推广转化动态科技管理模式。 三是建立高校与企业的联系交流机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我国高校应该学习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出台政策,支持鼓励教授甚至是教授带着学生接触企业,为企业提供各种技术服务。教授经常到企业去咨询或合作创新,就可以了解产业发展的需求,了解产业的技术需求,提出的课题针对性就很强,提出的应用课题就很容易转化。这不仅仅是对科研工作有好处,更重要是教授了解产业、企业的需求以及技术发展的趋势,回来培养人才、讲课更有针对性。高校根据掌握的信息调整课程内容和课程设置,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自然就受企业欢迎,到企业去工作就不至于要很长的适应时间。 四是建立多元化的产学研合作投资融资渠道。由于高校和企业资金有限,投入不足是影响产学研结合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切实推动高校与企业的规模化合作,必须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金融等部门积极支持的多元化产学研合作投入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应坚持产学研结合导向,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积极促进风险投资市场发展,建立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共担的风险投资机制,解决“不愿投”、“不敢投”、“无钱投”的问题。同时,高校也要善于发现和利用各种融资渠道,利用社会资金开展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进而从市场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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