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辍学的孩子,到城里寻活干,找份替快餐店送“外卖”的工作,每月工资不高,但活辛苦,高峰期一天得送六百份快餐。 他人瘦小,又腼腆。熟悉他的客人问:“是不是不想上学,逃学来打工的?”他说是,但不是为了赚钱。这个回答让人惊讶,他母亲病了,常年药物不断。父亲是个残疾人,在集镇上摆了一个烧饼摊。他是家里惟一的顶梁柱。孩子就在那家快餐店干,他有过许多新伙伴,但他们都干不长,少则一月,多则三月,都受不了那微薄的上资而跳槽了。 他干了六年,从一个小孩长成青年。远近市场的商贩们几乎全认识他,六年时间,他们也把小孩子认同为快餐店的老板。直到有一天,有一个新来的女孩问他:“每个月赚多少?”他红着脸说:“三百。”她不信,说你也是一个小老板,怎么可能只赚三百。他说自己只是个送外卖的。有人惊觉,他昀确是个送外卖的,六年前就是。但他们就是不明白这孩子的眼中为什么只有外卖。他笑笑。但几个月后,他真的辞去了快餐店的工作,开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公司城里很多,竞争激烈,不会有太多的生意。但是他的公司却生意爆满。原因很简单,他在送外卖的六年中,认识了几千位生意人,生意人是城里最需要家政服务的群体,而他给他们留下了最好的印象。当他在城里开起第四家连锁公司,资产像滚雪球一样膨胀的时候,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一个送外卖的孩子,怎么可能单枪匹马在无缝可钻的市场中脱颖而出。他自己说:“很少会有一个人送六年的外卖,在这个城里有吗?”道理竟然简单得让人有些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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