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的安全管理,就是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抓起,要善于“小题大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要敢于拉下脸来管,切实做到“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只有这样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有许多事情发生,每件事情中也不可避免地包含着不安全的因素,有的甚至是一些很不起眼的“丁点”小事,如果稍有疏忽大意,就能引发成事故。如发生在去年的化验室值班人员离开时,烘箱未采取停电措施,引起烘箱内木材样品起火事故,以及今年发生的#1主变由检修转运行过程中的误操作事故。所幸这两起事故都未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及重大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总公司坚持原则,把规章制度作为工作的准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处理上动真格,对事故中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都进行了严格的处理,做到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罚的处罚,不照顾情面,不迁就客观,不掩盖问题。总公司除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外,还中断了该公司的连续安全运行天数。对此,有人认为总公司处理过于严格,有点“小题大做”。殊不知,引发事故的苗头如果不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会酿成重大事故,就会给单位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我们要注意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对一些个别的、偶发的、不大起眼的隐患和苗头,及时消除这些隐患,千万麻痹不得,忽视不得,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消除。 思考以往发生的事故,大多是由于习惯性违章引起。而我们把习惯性违章作为“小事”,如果对“小事”、“小问题”视而不见,以致使习惯性违章屡讲屡犯、屡禁屡有,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最后迎来的就是事故。因此,凡是对安全工作有影响的“小事”要经常讲、反复讲,切实营造“小事不小”的浓厚氛围,使每一名职工真正严肃地对待安全工作中的“小事”,纠正工作中的不良习惯。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办事,加强“两票三制”的督查和考核力度,杜绝习惯性违章操作。从基础上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 这种小题大做,是一种安全工作的态度和方法,更是一种安全理念和认识。为此我们要把影响安全工作的小事当大事对待,日常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努力抓好员工的行为规范。只有安全规章变成每个人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行动,安全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安全。 (曹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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