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阅读了日本书作家三浦展所著《第四消费时代》一书。作者把近一个世纪来人们的消费形态和模式分为四个时代,分别梳理出每一个时代消费的具体特征和流行趋势;并提出消费社会里人们对于幸福观念的重新构建和重要转变等一系列思维方式调整的方案,引导人们如何在消费物质的同时,促进精神上的健康和幸福,以此达到追求人生意义的目的。
三浦展在该书的第三章中着重谈了从第三消费社会向第四消费社会转变的过程。其中着重谈到了人们在消费观念中对幸福观念的重新领悟与全面更新,他提出“共享”与“共费”将是人们感觉幸福的“大元素”和“最可靠的依傍”的趋势预测。
所谓“共享”,就是与人分享或共同享受的意思。例如时下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汽车,采取的就是共享模式,一物多人共用,共同利用、租借而非占有、拥有,这样可以大限度地节省社会资源,提高环境的保护效率。而个人通过“共享”方式,又可以大限度节省支出,减少空间占用,削减多余物资,达到追求简约方便的生活方式目的,让人们的幸福面不断拓宽、幸福时长延伸。
所谓“共费”,就是通过消费来建立更互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第四消费社会中,人们对价值的判断和幸福观念的理解,很大程度上不再拘泥于单纯通过物质获得或消费满足来获取,而是通过消费时评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得以稳定牢固的建立来获得。例如在中国,微信圈里的朋友越来越多,许多陌生的人纷纷被添加在通讯录中,大家都在期望建立一个稳定的关系圈,获得被认可,渴望被了解,找到共同的价值观或契合点,从而获得更广泛的、可利用的的人脉关系和资源,助自己的“幸福半径”不断扩大;“微信”是一个“共费”的平台,但最终得到实惠、带来幸福体验的却是我们每一个上微信的人。
“共享”与“共费”成为幸福观念转变的两个重要“推手”和“因变量”,在时下大的消费时代,已成为无可争议的事实。我觉得,要想幸福生活长期保持下去,幸福的观念里有“共享”与“共费”的意识还不行,还必须有“利他”的意识和“物质上求简求窄、精神上求奢求宽”的“四求”意识和具体行动。
所谓“利他”意识,就是利人的意识。无论在工作、生活或消费中,多做利人的事,绝不能做“损人利己”或“既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利人”是建立和谐社会、稳定和密切人际关系、获得满满收获感的最直接体现和基石;如果人人愿意“利人”并长期付诸行动,所带来的好处是人人受益,即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生动写照,这些都是能够让人持续幸福的关键“因子”。
其次,便是尽可能在“物质上求简求窄、精神上求奢求宽”。物质世界,无穷无尽,物质消费,无始无终;能够让人幸福感变得绵长而真切的,并非靠物质的大量囤积和无限占有,而是靠精神上的阔绰和富庶来支撑和赓续的。一个人物质上再富有,依然不过是日食三餐、夜眠八尺,不要让多余的东西成为累赘,成为羁绊我们幸福生活的“绞索”或“绳索”,反过来,挤占和束我们幸福的维度。
所以,幸福观念的转变,重在心态的转变、精神的转变,有“共享、“共费”这两个“因变量”转变还不行,还要有“利他”、“四求”这两个“自变量”在心中恒定储备和持续发挥作用才行。这样,幸福的人生才不会提前“打烊”或半路“夭折”。
(总公司办公室摘录,作者:杨德振,工商硕士、中国散文作家、广东作家、酒店职业经理人、心智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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