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2020年8月取得客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1000元,增值税税额90元。 抵扣进项税额90元
(2)2020年8月取得滴滴打车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率栏为“免税“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注:《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
(3)2020年8月取得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交卡充值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2000元,税率栏“不征税”,增值税税额0元。 抵扣进项税额0元 (4)2020年8月取得航空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注明票价5000元,燃油附加费0元,机场建设费20元,合集金额5020元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不包含机场建设费
抵扣进项税额(5000+0)÷(1+9%)×9%=412.84元
(5)2020年8月取得高铁票,票上注明金额3000元
抵扣进项税额3000÷(1+9%)×9%=247.71元
(6)2020年8月取得客运大巴的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其中有800元的客运大巴的发票没有旅客身份信息。 抵扣进项税额(200-800)÷(1+3%)×3%=34.95元
(7)2020年8月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4张,其中含税金额395.5元,3%税率的发票有3张,5%税率的发票有1张,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认证抵扣的税额合计4.83元。 抵扣进项税额4.83元。 (8)2020年8月取得住宿费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2000元,增值税税额20元。 抵扣进项税额20元 注:根据财税【2020】13号文和财税【2020】24号文规定,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9)2020年8月取得餐饮费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元
抵扣进项税额0元
申报表填报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第2栏
不含税金额=1000+2000=3000元
可抵扣进项税=90+20=110元 (2)取得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填入第1栏 不含税金额=395.5-4.83=390.67元
可抵扣进项税=4.83元
(3)取得其他扣凭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客票行程单、高铁票、客运大巴的发票,填入第8b栏 不含税金额=5000÷(1+9%)+3000÷(1+9%)+(1+3%)=8504.5元
可抵扣进项税=412.84+247.71+34.95=695.5元 注1:第10栏中 9504.5=5000÷(1+9%)+3000÷(1+9%)+(2000-800)÷
×(1+3%)+1000(专票不含税价)
注2:第10栏中 785.5=412.84+247.71+34.95+90(专票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 )
提示:如果企业有规定差旅费标准的,超过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其对应的进项税也是需要转出的。
03
差旅费税前扣除如何规定 都可以全额扣除吗?
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差旅费都可以直接税前扣除的,不同的业务,扣除的方式也不同~
企业所得税
(1)可以直接税前扣除的
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
管理费用-董事会经费
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
管理费用-差旅费 销售部门或营销部门人员出差
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 (2)只能限额扣除的
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范畴的差旅费
一般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
超过部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的,发生额的60% 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的,当年销售额(营业)收入的5%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的,工资薪金总额的14%
(3)需要计入资产计税基础,不能直接税前扣除。 通过“制造费用”计入存货的
通过“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的
通过“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
其他按规定应计入资产成本的
注意:会计记账时,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需要附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04
个人报销差旅费 要不要交个税?
有些会计会问了,难道个人报销差旅费,也要交个税吗?当然,这个也是分情况的:
个人所得税
(1)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政策参考:国税发[1994]089号
注:《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该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
另外,如果可以取得发票,凭票报销,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财务部 金雨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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