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互联网企业,2023年度多数员工的年工资收入都超过12万元,均已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一致,请问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人是否都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答: 《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 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二条规定,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综上,你公司年收入超过12万的员工,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无需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财务部 李亚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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