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勾选操作 近期有不少小伙伴咨询关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问题,今天梳理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农产品发票抵扣操作,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操作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发票分为无需处理的农产品发票与需要待处理的农产品发票。发票完成抵扣勾选后,符合加计扣除1%政策的还需要进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 (一)无需处理的农产品发票 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抵扣勾选】-【发票】进入。选择“开票日期起”、 “开票日期止”、 “勾选状态”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二)待处理的农产品发票 1.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用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发票】模块,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经过上述操作后,即可到【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对这些发票进行勾选。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1)点击【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会提示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该功能。 (2)关闭提示信息,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经过上述操作后,这些发票就可以进入【抵扣勾选】-【发票】模块进行勾选。 注意特殊情形:若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发票,需先到【抵扣勾选】-【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这个模块进行补录。 完成补录后,即可到【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对这些发票进行勾选。 (三) 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的操作 前提:只有已归类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才能使用,且当月归类,次月生效。 1.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进入界面。“*”为必录条件,可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 2.“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选择为“用于加计”,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点击【提交勾选】。 财务部 李亚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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