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给客户赠送的礼品,属于偶然所得。无法取得对方身份证号,如何替对方代扣代缴个税? 01、无法取得身份证号,企业如何代扣代缴?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给客户送礼,客户取得礼品也属于偶然所得,此时,送礼的企业就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如果没法取得对方的身份证号,那应该如何进行申报呢? 企业可以去税务大厅开通汇总申报,通过汇总申报方式,将赠送礼品的总金额填报上,按照20%计算申报个税。 具体步骤为: 在自然人个税扣缴端,点击【分类所得申报】——【偶然所得】,点击【添加】,申报方式选择【汇总申报】就可以了。 除了定向给客户送礼之外,自2020年起,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所得项目。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 看到这,不少小伙伴表示,送礼从来没有代扣代缴过个税! 二、对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及时代扣代缴的话,有哪些风险呢? 【风险点1】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9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风险点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扣除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扣除11分。 三、在申报的时候,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否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而实际购置价中已经包含了增值税,所以说,计算个税的依据中是包含增值税的。(财务部 金雨生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