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没有特别规定外,只能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或适用简易计税呢?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与自产机器设备不同:外购机器设备如果分别核算,安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否则按照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出租的建筑机械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前购买而出租并配备设备操作人员的情况下,则出租方按照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如果出租的建筑机械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后购买而出租并配备设备操作人员的情况下,则出租方按照建筑服务一般计税方法。 注意:一般纳税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选择”。(财务部 金雨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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