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节能专项执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4〕188号)文件要求,盐城市经信委研究制定了《盐城市2014年节能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各县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含)标煤以上,单位产品(或工序)能耗涉及国家和省能耗限额的企业,2013年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能源监察审计。6月24日,市节能监测站张世忠、孙东风主任、县经信委姜科长等领导到陈家港热电公司检查指导2013年、2014年1-5月份能源节能工作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最新耗能设备台账、2013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表、2013年,2014年1-5月份能源消耗统计台账、2013年1月-2014年5月生产报表、能源计量统计台账。2008年以后新上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备案批复文件等各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根据检查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能源审计结果为:2013年供热煤耗40kg/GJ,供电煤耗为372g/kWh;2014年供热煤耗39.9kg/GJ,供电煤耗为288g/kWh,(省限额标准为供热煤耗≦43kg/GJ,供电煤耗 ≦430g/kWh),市领导对陈家港公司所做的节能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要求公司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节能降耗,进一步优化能源指标。 (丁 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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