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为响应国家能源政策及建湖县十二五规划,充分利用建湖县生物质资源,将原有3# 75t/h燃煤流化床锅炉改造为55t/h全燃生物质流化床锅炉。该工程选用生物质发电工程设计经验比较成熟的山东省阳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力乙级)承担整体设计。 本技改将原有3# 75t/h燃煤流化床锅炉改造为55t/h全燃生物质流化床锅炉。除锅炉本体及除尘器以外,其他锅炉附属设备和系统均不做改变。考虑到改造过程中仍需对现有热用户供热,故新增输料栈桥一座。在现有干煤棚东侧新增室内料棚一座;在干煤棚北侧、干灰库东侧新增一处秸秆露天堆场,露天堆场储量5000m3(1250t)。因3#锅炉当初建设时受煤炭价格上涨、电量不足、热力负荷低三方面的影响,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一直没有投运,致使3#炉原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损毁严重,故在本次改造中选用目前较普遍使用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本次技改,依托现有2座800m3的干灰库,其中现有1#、2#燃煤锅炉的灰入一座干灰库,技改3#燃生物质锅炉的灰入另一座干灰库。3#生物质锅炉采用炉内增钙脱硫。目前正在对1#、2#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工作。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作部分完成,预计2015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 本次技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水:各类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尾水接管排放至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并安装流量计和签订处理协议。汽:锅炉烟气经炉内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0米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并签订合同。按规定设置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省厅联网。省环保厅以苏环审(2013)132号文予以批复并同意试生产。 在试生产过程中,由于实际使用的生物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成分有一定的偏差,导致3#生物质锅炉燃料用量增加,烟气量增加,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发生一定的变化。其中NOX和烟尘总量超出控制要求,分别增加76.312t/a、14.52t/a,需重新申请【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47号”】。为了使实际运行中的数据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能够相符,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编制《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变更说明》,向省厅申请将《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NOX和烟尘排放总量进行变更,调整后的NOX和烟尘总量由建湖县环保局在开发区拆除供热锅炉削减中支配平衡。省环保厅于2014年12月以苏环便管(2014)154号予以批复同意调整。至此,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具备环评竣工验收条件。 现予公示。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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