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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湖热电公司派员参加环保部门举办的培训会议  
  〖 ※ 发表时间 2021-7-4 ※ 〗  
     
 

日前,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举办学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培训会议,森达热电建湖公司派员参加了这次会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不久前国务院新颁布的,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培训会议主要围绕《条例》相关问题进行宣讲。建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徐鹏主持了该次会议。

这次培训首先宣讲《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有何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化排污者责任的一个具体体现,核心是排污治理的责任回归企业,改变以往政府“包办式”“保姆式”管理的做法,理清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边界。

接着详细讲解了在排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有哪些新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范了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明确审批部门、申请方式、材料要求、审批期限,以及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和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的具体内容;规定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排污行为必须与排污许可证相符,要求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实提交执行报告及公开排放信息;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证监管。同时,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提出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规定。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依法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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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善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污染防治工作的衔接;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排污许可发证登记质量“回头看”,严格排查“应办证未办证”“应登记未登记”情况;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核发、变更、延续、换证工作,确保发证和登记“全覆盖”。此外,还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系列政策、技术培训,提高排污单位和监管部门对《条例》的认识。开展针对排污单位的帮扶,指导企业依证管理、守法排污。(建湖公司  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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