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阶段,森达热电建湖公司顺利完成了2021年第二季度环境自行检测工作,并取得了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建湖公司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全部达标,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等文件出台后,建湖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和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满足切实可行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在2021年度自行监测工作中,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结合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时开展污染物的检测工作,在检测过程中,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国家最新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进行检测,并对监测过程原始资料(含监测仪器机打原始资料)实行规范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要求,且所有检测项目原始资料至少需完整保存三年以上,根据公司需要或质量监督、环保部门的要求随时提供备查。 建湖公司每季度在取得环保自行检测报告后,按照国家自行监测环保要求和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利用江苏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对每月的环保自行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进行环境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环保自行监测工作的开展及环保检测结果的信息公开,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建湖公司 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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