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2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点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一册三簿”(点名册、播放登记簿、讨论记录簿、信息反馈簿)的登记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登记册,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册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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