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亲情联动”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村级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受党纪处分情况、党员交纳各项应负担的税费情况及其它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务(政务)、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报请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