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性
由于违章指挥往往发生在领导层,一般不是直接违章,不易被人注意,特别不易被人当时发现。
有些事故从表面上看是员工违章作业,如果往深层次分析就会发现,事故的本质原因,往往与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有些管理型违章的发生,因而在分析事故时,往往被人忽略。本质原因没有查清、教训不能及时吸取,这是导致事故重演、安全管理恶性循环的重要原因。
顽固性
领导层的违章指挥同员工的违章作业一样,是由一定的心理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往往不易改变,只要支配违章行为的心理定势不改变,违章指挥就会反复发生,直到行为人受到事故的惩罚。
违章指挥既有习惯性,又有隐蔽性。而隐蔽性又对管理性违章的习惯性起到了很大的掩护作用,这就导致了管理性违章更加顽固。
误导性
由于违章指挥多发生于领导层,所以一层影响一层。主管不重视安全,班长就更不重视安全;主管不纠正违章,班长也不愿去“得罪人”;班长不纠正违章,员工就认为冒险作业是对的,这无形中对员工安全施工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误导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员工的违章作业源于领导的违章指挥。
阻碍性
容易发生违章指挥的人,往往把自己的违章习惯,当成经验去固守、去传播。而对新的安全思维方式、新的安全观念、新的安全管理机制,接受、理解差。
违章指挥多发生于领导层,无论其职务高低,对生产人员来讲都属于领导。许多会议精神,都要靠这些人去贯彻落实。如果这些人的安全思维不转变、安全观念不更新,势必对安全新思维的运用,新的管理机制的贯彻落实,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诱发性
违章指挥又分事故滞后型和直接型两种。滞后型表现在,虽然违章只会出现,但事故并不随之而来。如对上级文件传达贯彻不力,教育培训不认真,事故分析不符合要求等。直接型则表现在,只要违章指挥出现,就有随时发生事故的危险,比如在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安全带没有可挂之处,但又不采取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灵,领导知道但不予处理,仍强令继续施工等。(刘萍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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