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事故教训,我们不难发现,“三违”现象突出一直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最常见,也最易被忽视。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一些企业职工认为违反劳动纪律没有违章作业带来的后果严重,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和涣散松懈的工作作风,导致职工脱岗、串岗、睡岗的现象屡禁不止,迟到、早退、不按时巡检的现象时有发生。2012年1月3日,位于湖北省随县均川镇红石垭村的随州龙王木业红石垭厂区,锅炉操作工(无锅炉操作资格)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安排无证人员顶替上岗,导致锅炉爆炸,造成3人死亡。
严格的劳动纪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分析事故原因,企业安全管理松懈、纪律松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无视隐患,都成为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酿大祸的温床。
“无规矩不成方圆”。《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最大的安全隐患来自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企业应从加强安全管理入手,在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严肃督查、动态抽查、严格考核,创新点评通报,奖惩分明、定岗培训等科学管理方式,在企业内部培育严谨有序、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此外,企业还应着力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其安全意识,督促其遵规守纪,服从企业安全管理指挥,真正变人的不安全行为为“安全第一,遵规守纪”的工作状态。
职工是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在公民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敬业”,体现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就是要求职工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修身律己。
目前正值企业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逐渐进入高峰,加强劳动纪律建设,是确保企业正常运行、规范生产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刘萍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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