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消息称六大发电集团正携手恳请国家发改委协调2019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事宜,要求解除四大矿(中煤、同煤、神华、伊泰)的捆绑销售政策。
为此,发改委对煤矿方提出两条可选路径:一是降低年度长协价格,即从535元/吨降低到520元/吨;二是将动力煤月度长协价格降到黄色区间,即环渤海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降到600元/吨以下。此外,还有消息称,发改委不仅仅是要将年度长协价和月度长协价降到黄色区间,而是希望动力煤价格整体下降,包括市场现货价格。
据中电联近期发布的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沿海指数)来看,5500大卡电煤成交价有往610元及以下走的趋势。
今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的措施除了聚焦在电网端的输配电价上,更是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而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推进务必会给发电企业带来竞价的压力。在燃料成本占大头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如果没有燃料成本优势,何来竞价优势?
5月29日,中煤协会、中煤运销协会发布倡议书,号召中大型煤炭企业积极挖潜增产,特别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电煤资源有效供给。中煤协会和中煤运销协会表示,要高度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将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资源流向,保持煤炭市场平稳运行。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将主动担当,坚持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积极引导煤炭市场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在“市场煤”的环境下,发改委的措施并不具有很大的强制性。众多煤炭企业也并未正面回应发改委的路径要求,协会的倡议更多地是在产能上增加供给。如今发电集团的上书只能视其为纾解燃料成本压力的一种“自我安慰”性手段了。
在“市场煤、计划电”的博弈中,发电集团上书求降煤价已不罕见。但是,如果发电集团在每次承受不来燃料压力的关头都只能采取“上书”的方式缓解压力的话,整个电力市场也必受影响。还记得今年“两会”时,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华能集团原董事长曹培玺曾说过:“在当前整个用电经济下行,给企业减负的背景下,火电企业需要承担一些责任,怎么能够降低用户的电价,它要做出一些贡献。在将来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国家会考虑火电亏损问题。”只是不知道这场博弈还得持续多久?“具备条件”的“将来”何时能来?
(煤供部 杨彬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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