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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如果计提这笔凭证将面临20%个税风险  
  〖 ※ 发表时间 2019-12-21 14:18:46 ※ 〗  
     
 

案 列


年底企业的会计小王计提了应分配股东陈总的红利250万元,但是由于资金问题暂时不分配,是否需要代扣个税?


借:利润分配——提取应付股利   250万元


贷:应付利润——陈总           250万元


答 复


只要计提到了股东个人名下,就应按税收法规规定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50万元。


提 醒


若是企业暂时不想分红,建议财务不要随意进行计提利润分红的账务处理。


参 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财务部  金雨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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