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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旅费的入账、抵扣、扣除方式  
  〖 ※ 发表时间 2020-12-19 16:58:40 ※ 〗  
     
 


  

差旅费该如何入账?都交哪些税?进项税如何抵扣?能否全额税前扣除?要不要征收个税?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01什么是差旅费?

    差旅费都包括哪些?

  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目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此,大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用有以下几类: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2.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3.住宿费;

  4.补助、补贴:误餐补助、交通补贴等;

  5.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6.杂费:行李托运、订票费等。

    02差旅费如何入账?

    今天起,就按这个来!

  对于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并无具体规定,仅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说明时提到一点。根据差旅费报销人员性质不一样,按照会计原则,实务中的差旅费报销主要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和“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两个会计科目。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差旅费,需要分析后,遵循会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计入的会计科目。

  对于差旅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可直接税前扣除的

  对于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计入的是“管理费用——董事会经费”;销售部门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计入“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对于这些费用支出,税法没有限制性规定,只要在票据等方面符合规定就可以直接扣除。

  2.需要计入资产计税基础,不能直接税前扣除。

  (1)通过“制造费用”计入存货的 


 比如,制造型企业产品加工过程中,有一个环节需要委外加工,但是企业又不放心受托加工方的质量控制,决定安排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发生的差旅费应先计入“制造费用”,而后按规定计入存货的成本(计税基础)。

  (2)通过“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的


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应先计入“在建工程”,然后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计税基础)。

  (3)通过“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


企业研发人员为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而发生的差旅费。属于费用化支出的,在当期按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属于资本化支出的,按规定的进入“无形资产”计税基础。

  (4)其他按规定应计入资产成本(计税基础)的。

  3.只能限额扣除的

  (1)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范畴的


  企业为达到宣传的作用,邀请消费者或客户到公司参观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业务宣传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2)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的


  企业因交际应酬等发生的差旅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3)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的


 企业报销的属于员工福利性质或福利部门人员出差费用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03哪些可以抵扣进项?

    哪些不能抵扣进项?

  自2019年4月1号之后,差旅费抵扣家族中,又填了新成员。下面来聊一聊,差旅途中产生的哪些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


  1、交通费


1.符合税法规定的交通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考虑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多数情况下提供的是车票、船票、机票等,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39号公告同时补充规定,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需要注意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范围

  但是,并不是所有差旅费中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第一条“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中就做出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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