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江苏能源监管办、经信委和电力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江苏节能发电调度成效显著,发电权交易再创佳绩。全年共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234亿千瓦时。其中,60万千瓦以上机组完成替代电量196.5亿千瓦时,占84%。通过替代发电,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34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9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4万吨,节约标煤117.1万吨,节约燃料成本8.3亿元,取得了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效果。
通过节能发电调度,促使高效环保机组利用小时数显著提高。经统计,2013年全省统调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为5861小时。其中,100万千瓦机组利用小时达到6270小时,60万千瓦机组达到6046小时,30万千瓦机组达到5336小时,100万千瓦机组比30万千瓦机组提高了934小时,60万千瓦机组比30万千瓦机组提高了710小时。在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节能发电调度,使电力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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