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只名称、没有纳税号、开票信息不齐的,都不能再报销了!
那么除了这些,还有哪些费用发票也不能再报销了呢?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取普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 (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如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是公章)、盖章模糊、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5)发票适用税率错误的,不能报销! (6)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否则不能报销! (7)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8)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9)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注意: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10)收到发票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不能报销。
注意:自行A4纸打印不可报销。
(11)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通开票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统统不能报销!
收到发票时7个不行 (1)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律不行!
(2)适用税率错误,一律不行!
(3)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一律不行! (4)笼统的开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发票,一律不行! (5)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一律不行! (6)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买了一些签字笔、笔记本什么的,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才行! (7)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一律无效!
20个发票涉税的风险点 大数据下,企业数据信息透明化,尤其是金三、金四的存在更是让所有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以下20个关于开发票的涉税风险点,一定要注意:
风险1:利用免征额临界点达到销售方虚开、购货方虚增成本费用,从而逃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小规模月15万元或季45万元的免征额) 风险2:取得白条入账等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风险3:未按照规定销售方随意作废开具的发票。 风险4:取得的发票一直未付款或者大额现金支付。 风险5:经常凌晨开具发票。 风险6:检查企业之间对开发票问题。 风险7:未按照规定开具合格的发票。 风险8:疫情期间免税发票开具错误的问题。 风险9:发票清单开具错误的问题。 风险10:金额顶格开票情况。 风险11:纳税人是否存在购销不匹配、进销项明显异常。 风险12:大额费用支出发票证据链不充分有可能带来没法税前扣除的风险。 风险13: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有虚开发票嫌疑。 风险14: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的时候经常出现作废发票现象,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比例异常。 风险15: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期内开大额发票,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并没有经营能力甚至不具备生活能力等,有虚开发票嫌疑。 风险16:检查舍近求远开票,或者属于货物来源地预警风险。 风险17:取得税收洼地发票过多的风险。 风险18:农产品发票的风险。 风险19:检查自然人代开发票问题。从自然人处取得大量或大额代开普票风险指标。 风险20:特别提醒:取得“咨询费”、“推广费”、“会务费”、“办公品”、“食品”、“材料”、“配件”、“日用品”、“劳保品”等笼统项目的发票,应注意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 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的4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实交易的业务,这4种情形也是不能开专票,只能开普票的,切记: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法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法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的。
注意: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也可放弃减税,按按3%缴纳增值税,并可开专票。
(4)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部 李亚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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