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开发建设范围为:东至黄海、南至淮河入海水道、西至G228、北至灌河(包括灌东盐场在陈家港镇区区域),主要包括灌东盐场、新滩盐场、响水工业经济区、滨海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滨海港经济区和陈家港镇、滨海港镇相关区域。
近期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规划开发建设范围为:新滩、灌东盐场和滨海港口功能区20平方公里、港城功能区10平方公里。其他区域为响水、滨海县重点开发区域。国家级一类口岸滨海港工业园区开发范围划定,为我们森达热电的二次腾飞提供了有力保障。(煤供部 田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