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荣获全市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称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信用正向激励,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苏环规〔2019〕5号),结合我市《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企业经自主申报、县生态环境局推荐、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江苏森达热电集团公司等十三家企事业单位被评为盐城市2021年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
该公司建设项目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环保设施通过验收。投产以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自行监测并达标。现生物质燃烧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生产工艺、技术属于产业结构目录鼓励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开展过清洁生产审核。安装并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主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校验比对,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規、规章,近两年内未受到环境行政处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地方税收贡献突出,吸纳就业人数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全市具有鲜明的代表性、良好的广泛的影响力。(建湖公司 孙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