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湖县政府办时间:2013-09-30 为进一步激励全员创业动力,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加快建设创业建湖,日前,建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 《意见》出台的背景 建湖民营经济有一定的发展基础,在历届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县人民共同努力下,我县民营经济始终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被认定为“中国民营经济具潜力县”,近湖镇民营科技创业园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民营经济是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民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税收收入、就业人口所占比重都在70%以上。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必须因势利导,加快发展。一是大环境优。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国家相继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投资健康发展的36条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国九条”,省委、省政府也专门出台了促进全员创业的30条政策。这些政策为整个民营经济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为我们抓好民营经济提供了好的工作环境。我们既要抓“顶天立地”项目,又要抓“铺天盖地”项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发展。二是小环境好。建湖民营经济示范作用较好,绝大多数本土企业都是白手起家、逐步成长壮大起来的。建湖能够从洼地崛起,在苏北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行列,靠的是艰苦创业、勤劳奋斗。 新的阶段,对我县来讲,民营经济是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的着力点,是保持发展活力、增加区域竞争力的关键点。发展民营经济主体在全员,开展全员创业是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途径。因此,要将全员创业摆上突出位置,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创新举措,更大力度推进全员创业工作。 确定目标任务的依据 根据市下达的全员创业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今后几年全员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全员创业工作。 目标定位:主要是努力实现“双争”。一是争当全市全员创业排头兵。这是贯彻我县“三先”工作定位的根本要求,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建湖工作的总体定位是“盐城领xian、苏北率先、全省争先”。“盐城领xian”是指整体工作的领xian,也包括全员创业在全市领xian。这是我们发挥基础优势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在新形势下把民营经济发展好,实现富民强县。这也是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的必然要求,市委全会明确提出创业盐城的目标,并将之作为“四城建设”首,给我们推进全员创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2012年底,省政府明确提出创业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到2014年,全省所有省辖市城市基本达到国家创业型城市规定的标准;到2015年,全省80%的县(市)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我县必须按期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工作任务:主要是实施全员创业“26211”计划,即通过三年努力,在2012年基础上,至2015年,全县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0000户以上;新发展私营企业6000户以上(其中工业企业3400户、农产品加工企业600户、服务业企业2000户以上; 新增一般纳税人企业600户以上,新增“四上企业”300家以上);新建成中小企业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业集聚区(特色街)生产经营场所2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小企业创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厂房140万平方米以上,服务业集聚区〈特色街〉经营用户6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社会资本投资100亿元以上;新增从业人员10万人以上。 确定目标任务的原则 确定以上任务的原则是:一是立足实际,积极可行。二是着眼周边,奋发有为。 对下分配任务的原则是:科学测算,实事求是,统筹安排,不搞简单分配。各镇区任务分配原则,个体工商户分配按现有工商基数占40%的权重,潜在发展个体工商户占60%的权重进行分配。六大责任主体部门的任务,主要以服务对象为基数进行测算,同时保持部门相对平衡、每个年度目标任务的分配原则,2013年占20%,2014年、2015年分别占40%。 《意见》确立的发展思路 在发展对象上,鼓励发展个体经济,重点发展私营企业。同时坚持内外并举,既重视本土人员全员创业,又积极吸引外来人员创业。在发展布局上,鼓励集聚节约发展,原则上所有私营企业都必须进入中小企业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业集聚区(特色街)发展。坚决避免违反规划、全面开花,所有建设必须符合城乡发展规划,经营场所不得改变原住房的性质。在发展重点上,强化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镇区要在工业集中区建设好中小企业创业园,在新镇区建设好商贸集中区或特色街。县镇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实现全覆盖,全力做好全员创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在发展路径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凡是能够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必须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扶持政策的特点、亮点 这次制定的政策虽然有12条,但内容实在,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对激励创业动力必将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特点: 一是加大了对创业主体的扶持。12条政策中有8条专门为创业主体制定。包括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发展等方面,做到大小企业、内外企业同等对待。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确保政策统一。二是明确了服务主体的责任。县人社局负责创业培训,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县优化办负责政策落实和投诉处理,县督查办负责每月督查全员创业情况。 亮点: 准入门槛能低则低。允许用林权、土地(水面)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注册资金零首付。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未取得产权证的企业以规划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作为企业住所权属证明,产权性质不明的房屋经县住建部门同意,可以作为住所登记。支持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先行先试。 行政事业收费能免则免。对在县镇重点商贸区个体工商户免交涉及工商登记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两年内免收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按低标准执行。新办私营企业,免交涉及工商登记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开业后三年内,免收县级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性收费按低标准执行。 税费贡献能奖则奖。小微企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当年给予2万元奖励,入库税金增幅达20%以上部分的地方留成财力给予全额奖励,期限为三年;升级为规上企业的,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并对升级企业三年内入库税收增长20%以上部分的地方留成给予奖励。其他行业升级为“限上”企业的,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对网上开票销售超10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平台设备和软件投入20%的一次性补助。对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投入的3%予以奖励。对中小企业创业园新办小微型生产企业,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入库税收的地方留成财力“两免三减半”。 投资政策能宽则宽。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土地按工业用地挂牌成交价供地,对厂房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补贴,自第二层起(含第二层)每多一层每平方米增加50元补贴,多层厂房安装货运电梯的,按电梯价格的30%予以补贴。 公共服务项目能补则补。按照县镇联动、以县主导的原则,对镇区建设公共服务项目能补则补。镇区标准厂房建设,按照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由县里给予奖补。 落实《意见》的保障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县成立全员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相应成立全员创业领导小组。县经信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成立全员创业服务中心,做好服务指导、信息统计、协调推进等工作,同时发挥好县中小企业局的职能作用。各镇相应成立全员创业服务中心。 突出政策宣传。县内新闻媒体加强全员创业宣传。县经信委编印全员创业的相关政策,由各镇区下发至村组干部。县委宣传部负责成立全员创业宣讲团,组织创业典型和职能部门赴各镇区宣讲,并且将全员创业政策培训作为今年党员干部冬训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对照政策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和帮扶措施,包括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内容,10月20日前全部到位,由县经信委汇总印发、统一宣传。 加强行政服务。要加大服务力度,县经信委把全员创业服务与“为企服务旬”活动结合起来,在每月下旬专门收集,集中交办,限时办结。开展全员创业“三式三零”活动,即实行“保姆式、契约式、恒温式”创业服务,打造“无距离、零障碍、零投诉”创业环境。“保姆式”服务就是创业主体办理事项由各镇区全员创业服务中心代办,“契约式”服务就是由各镇区与创业主体签订合作契约,明确双方责任,依据契约开展服务。“恒温式”服务就是持续关心创业,不搞一阵风。 强化督查考核。县督查办每月督查一次全员创业推进情况。今年主要考核年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中小企业园规划及标准厂房建设情况,年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明年全员创业将纳入综合考核。除6大责任主体部门外,其他部门虽未下达任务,但综合考核实行加分制,无实绩不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