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经理讲坛 法规制度 企业文化 他山之石 联系我们
 
行业法规
综合法律
地方文件
在线解读
 
              江苏森达热电总公司
              江苏森达热电(建湖)有限公司
              江苏森达陈家港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森达沿海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森达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江苏森达热电总公司 > 法规制度 > 地方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预审工作的通知  
  〖 ※ 发表时间 2013-7-1 10:54:33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预审工作的通知

盐环办〔2013〕121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开发区环保局、城南新区环保局:

   自《盐城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核准和验收工作制度》(盐环办[2011]216号)实施以来,市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基本形成了市、县两级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运行规范的良好局面。但在我局项目核准、验收工作过程中,仍发现部分地方环保局,对个别项目现场和申报材料预审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弄虚作假和验收组在现场无法验收的现象。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环保部门职责,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确保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质量,决定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中的县级预审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申请试生产、验收项目申请材料的预审

   严格按照《盐城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核准和验收工作制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县级环保部门对企业提供的试生产、验收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核,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符合试生产、验收条件的,通知企业及时将申请材料上报市环保局,并做好试生产、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对存在以下问题的暂不受理:一是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二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存在问题;三是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项目未通过验收问题;四是该项目存在突出的环境信访问题;五是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搬迁不到位;六是项目所在区域集中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到位,项目运行后将产生较大环境影响;七是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当即告知企业及时补充材料或进行整改,符合受理条件后重新上报材料。

   二、进一步加强申请试生产、验收项目的现场初步检查

   受理企业试生产、验收申请后,县级环保部门应尽早安排现场检查,做好以下工作:

试生产项目现场检查时,重点检查项目实际建成的平面布局、清污雨污分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料来源等与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的相符性,检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产生及防治措施与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的相符性,并就上述检查内容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上报我局。

   验收项目现场检查时,重点检查项目主体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试运行情况,项目试生产期间三废的产生、处置情况等,并就上述检查内容形成检查报告上报我局。

   对现场检查时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按规范整改,整改落实后,要求企业向市级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验收申请。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若再次出现现场检查把关不严、申报材料审核不认真而影响项目核准和验收正常工作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19日


 
公司概览 | 新闻中心 | 经理讲坛 | 法规制度 | 企业文化 | 党群视窗 | 人力资源 | 他山之石 | 客户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2022 江苏森达热电总公司 联系电话:0515-86253300 传真:0515-86253310 E-mail:root@sendapower.com
苏ICP备11048573号 地址:江苏省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亮月路158号 邮编:224700 技术支持:飞凌网络